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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報訊(記者 張秀晨 李志豪) 韓聯社3日報道,韓國“歲月號”事故發生後,對異常徵兆把握不清,救援應對不力而導致了人員傷亡的珍島海上交通管制中心下屬的海警被拘捕。報道指出,雖然此前也有海警被拘留情況發生,但是因為海警應對不力而被拘捕,在該部門尚屬首次。
  光州地方法院3日以涉嫌瀆職、製造虛假公文和損害公務等為由,對當時負責管制業務的43歲的隊長鄭某和負責監控錄像的李某兩名海警發了拘捕令並予以拘捕。
  報道稱,負責管制業務的海警人員在歲月號沉沒時,本來上午負責海域安全的應該是2人,但是他們違背了規定,只有1人負責了當時的全部工作,沒能對歲月號的異常徵兆做出合理判斷,因此遭到指控。
  被捕兩人在事後被調查,事發時他們就像在正常工作一樣偽造了當天船舶通信日誌等內容。被逮捕的李某則涉嫌在過去的4月19日刪除了管制室里的部分監控記錄影像。
  除此之外,目前檢查機構還在考慮是否要對事故發生最初乘坐巡邏艇到達的13名海警進行處罰。編譯/記者 張秀晨 李志豪  (原標題:沉船事故中瀆職 韓首拘海警 沒對“歲月號”異常做出判斷 事後還偽造通信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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