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盛立兵 福建小青年陳某從網上學了“代刷信譽賺取佣金”的方法後,伙同另外3人以此詐騙,先後致47人上當,騙了40餘萬元。記者6月12日從烏魯木齊市米東區人民法院獲悉,4名騙子犯詐騙罪,主犯陳某被判有期徒刑6年。
  陳某是一名“90後”,家在福建一個小縣城,小學畢業後就輟學在家。
  去年3月,陳某通過網絡從浙江一家公司學習了“代刷信譽賺取佣金”方法後,便伙同邱某、段某和湖北的段某實施詐騙。陳某在網絡及QQ群中發佈招聘網絡兼職人員信息,又買了大量QQ號,分給其他3人,又各虛擬了一個女性名字,打著科技公司客服人員身份,與網絡應聘者在QQ上聊天。
  聊天中,陳某等人根據應聘者提供的資金狀況安排其在多個網站購買虛擬的電話充值卡、游戲點卡等,以代刷公司需要回收為由,要求應聘者交出購買的卡號密碼,然後將獲取的卡號密碼,在網上出售變現。不到半年,陳某等人共騙取40餘萬元。
  去年6月,新疆多名受害人報警,警方在外地抓獲4人,並押解回烏。陳某等人交代了先後詐騙47人的經過。
  今年4月21日,法院審理後認定陳某4人構成詐騙罪,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5萬元,其他同伙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和2年3個月。  (原標題:“代刷信譽賺取佣金”實為騙錢 4人合伙詐騙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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